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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20 14:50:46 作者: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對沈陽進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債權資產營銷公告
債務企業名稱:沈陽進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
所在地:遼中縣朱家房鎮朱家房村
債權總額:3698.64萬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
債權情況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擁有沈陽進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債權總額3698.64萬元,其中貸款本金2233.73萬元、利息1464.91萬元。貸款方式為保證,保證人為遼寧興科房屋產開發有限公司、沈陽興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債務企業概況
該企業成立于2005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為夏長海,企業注冊資本為100萬人民幣,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住所為遼中縣朱家房鎮朱家房村,企業經營范圍為谷物、豆倉儲,收購、批發加工;飼料銷售。企業經營狀態為吊銷、未注銷。
保證人及關聯人概況.
保證人遼寧興科房屋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7日,公司注冊地址為沈陽市大東區小東路230號,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林國越,注冊資金為10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房屋開發及開發商品房銷售;室內外裝修;建材、裝飾材料銷售。登記狀態為吊銷。
保證人沈陽興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4日,公司注冊地址為于洪區造化鎮造化村,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法定代表人王全富,注冊資金為120萬美元,登記機關為生產、銷售混凝土,預制構件及外加劑。(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登記狀態為存續。
訴訟情況
原債權人遼中支行就上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提起訴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日作出(2010)沈中民五初字第3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1、進豐糧食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償還本金7,349,800元及其相應利息(借款合同期內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付,逾期部分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標準計付至本判決確定的給付日止);2、進豐糧食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償還本金15,000,000元及其相應利息(借款合同期內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付,逾期部分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標準計付至本判決確定的給付日止);3、進豐糧食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賠償律師費60,000元;4、興科房屋對上述第二、三項規定的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興科房屋履行保證責任后,有權向進豐糧食追償;5、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83,936元、保全費5,000元,由進豐糧食、興科房屋承擔。
資產特點及發展前景
該債權已取得勝訴判決,可依法對債務人及保證人進行追償。
合作意向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面對國際和國內兩個投資人市場,歡迎廣大有識之士參與購買債權。
歡迎符合上述交易條件的社會各界投資者踴躍參與、洽談購買等事宜,若有異議或購買咨詢請致電或來函咨詢。
聯系人/聯系電話:
張經理 17853122887 王經理13791125868
楊經理 18660805068 宋經理13335123205
劉經理 13658617088 史經理18253162722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 18 日